今天是:
关于批准《烧结页岩砖、砌块墙体建筑构造》等21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
更新时间:2014/9/3 10:02:31  游览人次:4851   【打印此页

关于批准《烧结页岩砖、砌块墙体建筑构造》等21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[建质函[2014]210号]
 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(规划委)及有关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,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,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:
 经审查,批准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编制的《烧结页岩砖、砌块墙体建筑构造》等21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,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。原《住宅厨房》(01SJ913)、《住宅卫生间》(01SJ914)、《混凝土结构剪力墙边缘构件和框架柱构造钢筋选用》(04SG330)、《二次供水消毒设备选用与安装》(02SS104)、《住宅厨、卫给排水管道安装》(03S408)、《筒形风帽及附件》(96K150-1)、《圆伞形风帽》(96K150-2)和《圆锥形风帽》(96K150-3)标准设计同时废止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2014年8月21日
 
上一篇: 网站建设中
下一篇: 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
欢迎访问本站,您是第位来访者!
主办单位:宿松县建筑业协会 地址:宿松县孚玉中路(原小虎瓷砖店4楼) 咨询电话:0556-7776866 手 机:18130518599 备案号: 皖ICP备14010700号 技术支持:丐昂科技